|
如何申请大陆地区人民定居或居留
1.承办单位:入出境管理局、各驻外单位
2.申请手续:
(1)申请人居住大陆地区者,由在台亲属代向入出境管理局服务中心9号或10号柜台(即救总柜台)送件。
(2)申请人旅居港、澳或海外地区者,亲向我驻外单位使领馆送件。
3.缴验证件:
(1)定居或居留申请书。
(2)大陆地区证照影本、居民身分证影本或其它足资证明居民身分之文件影本。
(3)保证书
(4)依亲对象三个月内之户籍誊本。
(5)相关证明文件(如结婚公证书、亲属公证书等)。
(6)证照费新台币陆佰元整。
(7)贴足邮资之挂号回邮信封。
4.核办天数:
(1)无数额限制者:七天至十天。
(2)有数额限制者:按申请先后顺序,依序核配。
5.注意事项: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暨相关法规。
|